常見問題

請跟公司人員聯絡,或是填寫申請表單,由公司人員回覆洽談。
1.討論是否有到醫院開立巴氏量表或是領有符合
特定項目特定身心障礙手冊
2.詢問確認申請人及被看護者有無三等親關係。
3.討論好需求、簽訂契約後,分析告知雇主文件送長照中心、勞動部、送國外辦事處認證、寄文件至國外的辦件時間、招募挑選外勞、預計入境日期大概要多久。

確認討論好家裡雇主由誰擔任,攜帶受照顧人兩吋照片兩張,到醫院櫃台說明辦理,如果有需要,可由公司先提供給雇主開巴氏量表的相關空白文件,或是至長照中心網站上下載表單。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巴氏量表為30分以下為原則,最高不得超過35分;被看護者年齡滿80歲以上,巴氏量表為60分(含60分)以下;巴氏量表為0分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者,都可以申請看護工。
 巴氏量表若為0分, 可以申請使用2個看護工。


診斷書從開立後, 60日內為有效期, 若逾期, 就必須再重新開立證明。
可委託仲介在快到期時,辦理轉換成勞動部招募函,有6個月效期。

同一被看護者原則上不得申請兩名看護工,但若巴式量表0分或是被看護者為植物人,則可申請兩名看護工。

需符合特定項目特定類別,有八大類,皆需要重度以上。

因障礙範圍很廣,所以要先詢問確認身心障礙手冊反面的類別障礙代碼是什麼,才能幫雇主打電話至各地長照中心詢問該代碼是否能申請看護工。


依照目前契約標準

雇主要負擔就業安定費 $2000元及健保費 $952,看護工每月薪資 $17000元,加班費(星期日為加班,一天567元)。




目前合約正常工作期限為三年,如果覺得外勞表現不錯要繼續聘用繼續工作,可在台委託仲介辦理不用返國,合約重新簽署三年工作,累計不得逾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