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訊-事業類勞工

外籍廠勞申請資格

外籍營造工申請資格
  • 由民間機構擔任雇主者: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以下簡稱民間計畫工程),其計畫工程總經費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且計畫期程達一年六個月以上。
  • 由與民間機構訂有書面契約之個別工程得標業者擔任雇主者:符合前款之民間計畫工程,其個別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應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且契約工程期限達一年六個月以上。
  • 由與政府機關訂有書面契約之得標業者擔任雇主者:承建屬政府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以下簡稱政府計畫工程),其計畫或方案總經費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達新臺幣一百億元以上,且其個別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應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契約工程期限達一年六個月以上。
外籍營造工人數核配比例
  • 民間計畫工程:
    (1)依專案核定計畫工程之各該營造工程契約書所載之工程金額及工期,按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計算所得人數百分之二十為聘僱外籍營造工之上限。但由民間機構擔任雇主,其個別營造工程契約總金額未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契約工程期限未達一年六個月以上者,不予列計。
    (2)民間計畫工程未簽訂個該營造工程契約書者,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該計畫工程認定營造工程金額,工期則依該計畫工程之興建期程認定之。
  • 政府計畫工程:
    依專案核定工程之各該營造工程契約書所載之工程金額及工期,按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計算所得人數百分之二十為聘僱外籍營造工之上限。但各該營造工程經依附表一分級指標及公式計算總分達八十分以上者,核配外國人之比例得依其總分乘以千分之四核配之。

外籍廠勞/外籍營造工薪資與費用

廠勞/營造工 (雇主需支付)
基本薪資
$23,100元
健保費
$1047元
勞保費(職災)
$1779元
就業安定費
$2,000元
基本負擔
$27,926元
加班費
$97元/時*1.34
$97元/時*1.67
※108年1月1日起產業類外勞基本薪資調至$23,100元。
廠勞/營造工 (外勞須負擔)
健保費 $325元
勞保費 $580元
體檢費 $2,000元 ~ $2,800元 (依照醫院規定收費)
居留證規費 3年 $3,000元
服務費 第一年每月$1,800元、第二年每月$1,700元、第三年每月$1,500元 (年度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在臺工作累計期間,但曾受聘僱工作二年以上,因聘僱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每月1500元。)
護照延期費用 1.印尼護照到期換發,辦理規費1160+車資、代辦費用等,約5000元。
2.泰國護照到期換發,辦理規費1365+車資、代辦費用等,約4000元。
3.越南護照到期換發,辦理規費6065+車資、代辦費用等,約8000元。
4.菲律賓護照到期換發,辦理規費2000+車資、代辦費用等,約4000元。
註.遺失補辦費用等其他項目另外討論、車資依地區不同費用不同。
期滿回國機票費 按勞動契約規定,三年期滿回國機票費由雇主支付,依國籍時價不同,以當時報價為主。
重入境相關費用 辦理重入境手續一次1000元,接送機費用(合車)單程 $1000元,來、回 $2,000元,包車、偏遠地方另外計算車資,機票費依國籍時價不同,以當時報價為主。
※108年1月1日起因基本工資調整,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

申請表單

廠勞/營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