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目前契約標準
目前合約正常工作期限為三年,如果覺得外勞表現不錯要繼續聘用繼續工作,可在台委託仲介辦理不用返國,合約重新簽署三年工作,累計不得逾十四年。
可打電話到居住地長期照顧中心詢問,如確認有需求、符合資格,長照中心會派專人到府評估說明申請的流程及費用以及使用範圍
可打電話來公司聯絡,我們會協助推介雇主合法、熟悉的國內照顧服務機構,由雇主跟機構直接聯絡確認需求範圍人選。
被看護者如果在台無親屬,得檢具最近兩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證明在台無親屬)正本及聘僱與管理委託人切結「管理外勞,被看護者未居住安養機構」之切結書,以本人名義提出申請,倘在台有親屬(直系、三等以內旁系血親及一等以內姻親)不得以被看護者本人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