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3
外籍移工為親戚工作純幫忙 沒支薪也是非法容留
外籍移工為親戚工作純幫忙 沒支薪也是非法容留
2018-10-23 12:47 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 即時報導
台南市 勞 工 局 長 王 鑫 基 今 天 呼 籲 「 合 法 程 序 聘 外 籍 移 工 、 勞 雇 關 係 好 安心!」,即使外籍移工純粹出於好意幫忙同國的移工,業者沒有對價給錢,也是非法容留,也是不可以。
王鑫基說,很多新住民嫁到台灣,她的親戚來台工作,假日放假找新住民,看她忙不過來就出於好意幫忙,有人投訴或查核到,稱沒有給錢,不是沒有對價給錢就可以,同樣是非法容留。
王鑫基表示,勞工局查獲進用不合規定外籍移工很多,「也滿貴的」,罰 15萬到 75 萬,常被誤解的還有,進借用工廠合法外勞幫忙缺工部分,也是不行的。
王鑫基說,還有雇主雇用看護工,要看護工幫忙整理庭院,或過年時打掃也是不可以的。
勞工局表示,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外籍移工「非逃逸身分」、「沒有支付薪水」就不會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虞,但其實只要容留未經申請許可的外籍移工從事工作,不論身分是逃逸、他人所申請聘僱的移工,都處以 15 萬以上 75 萬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聯合報 10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