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需符合特定項目特定類別,有八大類,皆需要重度以上。

因障礙範圍很廣,所以要先詢問確認身心障礙手冊反面的類別障礙代碼是什麼,才能幫雇主打電話至各地長照中心詢問該代碼是否能申請看護工。


依照目前契約標準

雇主要負擔就業安定費 $2000元及健保費 $952,看護工每月薪資 $17000元,加班費(星期日為加班,一天567元)。




目前合約正常工作期限為三年,如果覺得外勞表現不錯要繼續聘用繼續工作,可在台委託仲介辦理不用返國,合約重新簽署三年工作,累計不得逾十四年。

可打電話到居住地長期照顧中心詢問,如確認有需求、符合資格,長照中心會派專人到府評估說明申請的流程及費用以及使用範圍

可打電話來公司聯絡,我們會協助推介雇主合法、熟悉的國內照顧服務機構,由雇主跟機構直接聯絡確認需求範圍人選。

被看護者如果在台無親屬,得檢具最近兩個月內之戶籍謄本(證明在台無親屬)正本及聘僱與管理委託人切結「管理外勞,被看護者未居住安養機構」之切結書,以本人名義提出申請,倘在台有親屬(直系、三等以內旁系血親及一等以內姻親)不得以被看護者本人提出申請。

一、不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離境或死亡

二、於入出國機場或收容單位發生行蹤不明

三、行蹤不明滿3個月未查獲,皆可申請。


招募函期限為六個月。如果招募函因故無法於外籍勞工招募許可函有效期限屆滿前完成引進外籍勞工手續,可於外籍勞工招募許可屆滿前後30日內申請延長3個月,以1次為限。